荣成长安网

分类导航
当前位置 : 首页 > 荣成法院 > 正文
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探视权纷争
荣成政法网 来源: 阅读: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离的了婚,却离不了骨肉亲情。近日,荣成法院审理了一起探视权纠纷,孩子的母亲离婚后以孩子太小为借口,不让孩子父亲探视,孩子父亲一怒之下诉之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他应该享有的探望女儿的权利。

王某和小玮(化名)都是80后,经人介绍认识,小两口彼此也有好感,认识不久就结了婚,起初感情还算不错,但因双方个性太强,经常发生争吵,在结婚不久便起诉至法院离了婚,法院判决女儿随小玮生活。王某对女儿是日思夜想,每次想去探望,都被小玮拦下,说是因孩子年龄小,身体弱,不同意现在领回去住,待两三年后再同意探视。王某因看不到年幼的女儿,又协商不成,一怒之下诉至荣成法院,请求准予每月一日、十五日由王某将女儿接回家住一天,第二天再送回。

虽然夫妻缘尽,可毕竟血浓于水,法官希望从孩子、亲情的角度出发,调解双方的矛盾,让孩子有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于是,就把王某和小玮叫在一起,劝解双方应互相理解,亲情是割不断的,母亲是爱女心切,但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不能没有父亲。双方爱女儿的情感是相同的,看着无辜的女儿,双方都决定各退一步。

经过一段时间的动情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王某每月探望女儿两次,其中每年5月—10月的第二个周末可以领孩子回去住两天,其余时间可以去探望,但不能将孩子领走。达成协议后,王某紧紧地抱着女儿,泪水直在眼眶里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