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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荣成市检察院公诉科在院党组和业务上级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和诚信荣成建设大局,按照“执法不忘发展,办案考虑稳定,监督促进和谐”的工作思路,依法正确履行审查起诉职能,2010年至今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973件2847人,起诉1622件2289人,不诉18件24人,审查准确率均为100%,及时打击了犯罪,有效化解了矛盾,为“两个先行区”建设和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先后被评为共青团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团队、共青团威海市青年文明号、共青团荣成青年文明号、威海市院集体三等功、巾帼文明岗和公正执法先进单位等称号。

一、坚持素质为基,打造有底气的队伍

坚持素质强检不动摇。优化引人、留人和用人机制,使每个人都感到有希望、有奔头,检察队伍架构合理、有序推进、充满活力。

一是建设学习型科室,提高整体素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开展红色教育、警示教育、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组织全科人员认真学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全面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职业观。加强检察业务学习,通过科室讨论、案件辩论、骨干讲解等形式,坚持随时对新颁布的司法解释等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学习,使业务素能能胜任工作需要。

二是采取等级培养方法,培养业务骨干。在院党组的支持关怀下,定向招录执业律师、通过司法考试的军转干部进入,有效缩短了干警成材周期。在此基础上,按照“基础型、专业型和专家型”三个等级标准分类培养人才,采取量身制订培养计划、“以老带新”结成帮学对子、以赛代练强化实战能力等方式,努力培养在全国、全省叫得响的骨干人才,先后有3人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

三是推行差异管理模式,提升工作效率。推行检察官与事务官搭档工作制度,每两名检察官配备一名事务官,专职从事案卷录入、装订等事务性工作,确保检察官集中精力办案。推行定期轮岗制度,根据新进人员的性格特点、能力差异尝试让其协助办理不同类型案件或从事内勤工作,后定岗。推行统一业务软件,利用案件管理中心平台,对案件统一受理、分流和送达,坚持“周抽查、周通报、月复查”制度,全程动态监控办案进程和质量。

二、坚持精细为要,打造树正气的队伍

坚持以精细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把“功夫用在平时、规范养成习惯”的核心理念贯穿于审查起诉的各环节,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是工作督办做到精益求精。推行“周总结、周报备、周公示”、案件超期预警、科室每天例会等制度,确保每人都知道每天应该干什么。“周总结、周报备、周公示”:科室干警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周办案件(人)数、开庭次数、发表信息数等工作指标汇报给内勤,以科室为单位报院政治处,网上公示;对即将到达审查期限的案件,科室内勤提前告知承办人,防止超期羁押;每天召开碰头会,科长分派本周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二是案件督管做到精雕细刻。坚持民主集中制,推案件层级审核起诉制度,每一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开庭前,都要经过承办人汇报、科长审查、科室讨论、分管检察长审核,直到检委会讨论研究等程序,防止错误起诉。视案件质量为公诉工作的生命线,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牢固树立证据为核心的意识,不轻信口供,对一些仅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证实或证据存在缺陷、合理性矛盾无法排除的案件,坚决不予起诉。对重大案件的庭审,实行集体公诉机制,必要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人民监督员跟庭考查,确保“案案都是公正载体”。

三是检务督察做到精准细严。出台《公诉科纪律作风规定》,对着装、出庭、接待当事人等方面的事项细化规定、明确责任,使行为有章可循,督察有制可依。对违反规定以及存在“庸懒散”现象的干警,采取科长约谈、分管领导约谈、建议调离办案岗位等问责制度,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打造铁的团队。

三、坚持大局为重,打造接地气的队伍

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正确履行审查起诉职能,注重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依法准确打击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2013年涉黑、贩毒和“两抢一盗”类型犯罪127件179人快速审查起诉,及时消除了社会恐慌情绪,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多年来,先后对薛某某、李某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坚持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办案实践,按照“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的原则,对情节轻微、初偶犯、未成年犯等,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地修复社会关系。在审查一起轻伤案件时,考虑到当事人犯罪情节较轻、事后真诚悔过且主动赔偿,以及其妻儿均有智力障碍等因素,积极促成双方达成谅解协议,并依法做不起诉处理。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不起诉案件。一年来,共依法不诉8人,并通过释法说理和刑事和解等制度,努力寻找各方利益平衡点,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创新治理。着眼于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不断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开展打击制售“毒豆芽”犯罪等系列专项行动,向主管部门提出加强监管的建议,确保了群众“饭桌安全”。立足执法办案,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总结规律、加强对策研判,向各级提交调研报告15篇,涉及到多个领域和部门,撰写的《性侵幼女案件调查报告》和《未成年人犯罪调查报告》等,均被上级转发或批示肯定。

   三是深入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扎实开展“两个全覆盖”大走访、“检企恳谈”、“服务经济特别行”和“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等活动,走访群众300余户,帮助14家企业建章立制;组建了“爱心妈妈帮”,开展“虹桥手拉手”活动,为4个乡镇14名贫困学生送去助学款;在市委政法委统筹安排下,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当事人送去救助款;2012年,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毛某作出不诉决定,并捐款捐物帮助其收养的脑瘫儿,该做法先后被新华社、《中国青年报》、《检察日报》等媒体转发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