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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司法警察综合素质,巩固司法作风建设,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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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对青少年的特殊关爱和维权教育,强化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挽救感化和帮扶帮教,2007年5月份,荣成市检察院在山东省率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团支部(简称未检科团支部)。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及情绪倾向,该院选派富有爱心、亲和力强的检察官充实到未检队伍,负责归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及针对案发情况进行延伸帮教、心理疏导和犯罪预防等工作。未检科团支部自成立以来,秉持“法情并重、关爱无限;延伸帮教、注重预防”的工作思路,在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人合法权益犯罪的同时,不断创新维权、帮教和预防工作机制,构建起“捕、诉、监、防、护”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438件/733人,无一错捕、错诉、判处无罪案件,无一例久拖未决、涉检上访案件;帮教帮扶涉案青少年527人,开展法制宣传和公益活动375次,该市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下降趋势。有作为才有地位,辛勤的付出换来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先后被授予“山东省青年文明号”、“山东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威海市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多名干警被评为“山东省青少年维权先进个人”、“山东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威海市优秀志愿者”等。

坚持素质为基,在学习调研中增底气

多年的未成年人法律监督工作中,“打铁还要自身硬”已成为未检科团支部干警的共识。近年来,该团支部的检察官均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律本科生,一人为具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心理学硕士,终身学习、岗位成才,打造素质一流、作风过硬的团支部”是他们的共同理念。一方面,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坚持每周组织一次学习讨论,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实质并运用于办案实践中,首创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五个一工作法”,将沟通帮教和关爱监护延伸至办案全过程,该经验被最高检察院四次转发推广;另一方面,积极总结各类案件规律,提出预防建议,为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提供决策参考。深厚的理论功底结合丰富的办案实践,使未检科团支部检察官在各类业务和调研竞赛中均有不俗表现:先后有两名干警获得省级优秀公诉人称号;撰写的《性侵幼女案件调研报告》、《女性犯罪研究》等90余篇经验材料被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转发推广或评为优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机制研究》荣获全省一等奖,《“微笑未检”驱阴霾》、《在校未成年人犯罪及防范犯罪侵害研究》等文章被检察日报、省级媒体采用。

坚持创新为要,在帮教维权中接地气

近年来,该院未检科团支部创新工作模式,检力下沉基层,探索建立物质帮助、心理辅导、跟踪回访一条龙工作模式,关爱帮扶涉案未成年人200多人,帮助20多名刑事被害人申请到刑事救助资金数万元;创新建立重点未成年人防控网络、未成年人诉讼终结交付监护人和“亲情会见”制度,依托派驻检察室、辖区派出所建立12个“青少年维权岗”2013年以来,为更好贯彻修订后刑诉法,未检科团支部会同多部门签订《合适成年人制度实施办法》、《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细则》、《轻罪未成年人档案封存细则》等系列文件,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从实体到程序的全方面保护。如,依法对在校初中生唐某抢劫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禁止其考验期内进入网吧,通过组织唐某参加公益劳动、观摩庭审和心理疏导等方式,帮其走出心理阴霾,促其思想真正改变。一年考验期届满后,因唐某遵纪守法、表现优异,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目前唐某已顺利考入重点高中。多年来,通过延伸帮教维权共促成三十多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升学、就业。“审慎适用羁押措施、给涉案未成年人一次改过的机会”等人性化执法理念在这里得到了较好落实。

坚持预防为先,在法制宣传中扬正气

        该院未检科团支部注重整合多方力量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和公益活动,凝聚检察干警的爱心、热心和社会责任心。联合团市委、妇联、司法局、教育局开展数百次以 “预防犯罪、远离伤害”、“打造阳光心态、塑造优良性格”、“生命第一,平安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官校园行”活动,打造起检校共建的零距离法制平台;先后有四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开通了青少年维权博客,与学生的互动、谈心形成常态化开展多形式的志愿者服务和公益活动,组成“志愿者服务队”、“爱心妈妈帮”,开展为留守儿童和残疾青少年捐资助学、给孤寡老人送温暖、捡拾垃圾环保行等“志愿者在身边”系列服务活动;开展走访慰问老红军、老党员的“红色关爱”活动,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倾听其述说革命历史接受红色教育;到乡镇社区开展“文明祭祀、防范火灾”、“诚信经营、远离毒、假、掺”宣传活动。一系列的法制宣传和志愿者公益活动弘扬了正气,传递了正能量,塑造出了“有限职责、无限服务”的检察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