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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愁不愁,市法院诉前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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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 处处留心皆民生

面对讨薪者的愤怒

和欠薪者的逃避情绪

如何巧妙化解纷争 实现案结事了

处处考验着法官和调解员的

专业能力和调解智慧

且看市法院面对此类案件

如何做好调解工作

高效解“薪”愁

讨薪不成起纠纷

工人组团寻“公道”

在一起劳务合同纠纷中,建筑工程队包工头老孙雇佣老王等工人在工地务工,但在工程完工后,老孙却并没有足额支付老王等人工资。

辛苦一年打工却不能拿到应有的报酬,多次催要却吃了“闭门羹”。讨薪不成的老王等人,无奈之下将老孙诉至市法院,怒火中烧的老王和工友们来到法院时,表示“一定要通过诉讼手段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矛盾化解有“门路”

条分缕析缓和对抗情绪

接手该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了解案情,认为调解应该是该案的最优解。

于是,法官和调解员先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老王等人,向其解释诉前调解的优越性,相比于诉讼程序,如果能通过调解结案,更能快速解决矛盾,耐心的情绪抚慰和清晰的法理阐释让老王等人的激动情绪逐渐缓和下来,表示愿意和对方调解。

与此同时,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做起了老孙的工作,“工人们工作那么辛苦,而且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如果你不能及时支付薪资,他们的生活可就没了保障,你于心何忍!”没想到,老孙的态度敷衍,试图逃避履行义务。

考虑到老孙没有还款的主观意愿,为推动案件进行,承办法官对其进行严肃的释法说理,明确告知为劳动者支付报酬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若不能及时履行义务,将面临强制执行等法律后果。

讨要薪资有“出路”

温情调解促握手言和

功夫不负苦心人。老孙态度终于松动,他道出了自己的苦衷,表示自己并非不想还款,而是工程款项一时周转不动,面对情绪激动的老王等人,他不知如何处理,只能寄希望于逃避了事。事已至此,他也明白一味躲避无济于事,希望工人们能给自己一定的宽限时间,他愿意分期履行债务。

调解时机转瞬即逝,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立即和双方敲定好调解时间。调解当天,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对薪资账目一项一项的核对。

历时3个小时,双方对具体工资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老孙自2023年6月起,分期支付拖欠工资款项,看到双方握手言和,承办法官和调解员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一纸判决虽然可以让案件了结,但并不能真正的解决纠纷。调解作为人民法院排难解纷的有力举措,不仅能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还能实现情理法相融合,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承办法官王世霞这样说道。

今年以来,市法院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办案理念,充分发挥调解高效快捷优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新期待、新需求,1-5月,诉前调解成功案件1558件,用心用情擦亮“万家荣和”诉源治理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