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该我们出!”近日,在市法院石岛法庭内,张奶奶的儿子小张主动站出来替母亲承担赔偿责任,原本隔阂颇深的邻里关系,也得以重修旧好。
玻璃瓶“从天而降”
今年1月,78岁的张奶奶如往常一样在家做饭,一个不留神糊锅了,赶忙打开窗户通风换气,可就在这匆忙的瞬间,意外发生了——窗边的玻璃瓶不小心碰落。
玻璃瓶从6楼急速坠落,带着重力砸向楼下王先生的车,只听“砰”的一声巨响,王先生爱车的前挡风玻璃瞬间布满了如蛛网状的裂痕。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通过监控和现场勘察将目标锁定住在6楼的张奶奶。
看着车辆维修支付的3800元费用单子,王先生满心无奈,尝试联系张奶奶协商赔偿事宜。然而,张奶奶由于存在沟通方面的障碍,加上对法律知识的认知较为匮乏,两人始终无法顺利交流并达成共识。在多次协商无果后,王先生将张奶奶起诉至石岛法庭。
“N”次呼叫
收案后,石岛法庭秉持“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原则,将案件交由具有30余年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现石岛法庭法官助理陈绍先开展先行调解。
“这案子既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调解的效果肯定比判决更好!”陈绍先说道。
接手案件后,考虑到双方是同栋楼的邻居,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决定约被告张奶奶到法庭“谈一谈”,可接连数通电话均提示无法接通,会不会只是恰巧没接到电话?于是每天都会拨一次,几天后电话果然通了!
“您好,请问是张**吗?喂?喂!……”那头没有期待的回复,而是稀稀拉拉传来电视背景音,心中不禁泛起嘀咕,被告张奶奶年事已高,莫不是不太会操作智能手机?
经向原告了解,张奶奶的儿子小张在镇上做小买卖,为人孝顺,平日里常常到家看望老人。陈绍先便迅速转变调解思路,很快与小张取得了联系。
释法析理化“心结”解“法结”
小张如约来到法庭。“陈法官,实在不好意思,我母亲有点耳背,看电视的时候,总喜欢把音量放到最大,她不是故意不接您电话的。”
但紧接着,小张的话语中也带了些情绪:“虽说玻璃瓶是从家里窗台上掉的,可具体怎么掉的还没搞明白,怎么能一下子就把快80岁的老人推上被告席呢?这事要是传出去,她以后还怎么在街坊邻居面前抬起头来……”
面对小张的质疑,解释道:“你看,楼顶的监控清晰地记录下了玻璃瓶掉落以及砸到车的整个过程。从这里慢放,可以清楚地看到玻璃瓶是顺着纱窗缝隙滑落下去的。”边说边调出原告提供的监控视频。
“虽说这是个意外,大家都知道老太太并非有意为之,但不可否认,原告因你母亲的疏忽遭受了财产损失,根据《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
这番入情入理的解释,让小张逐渐冷静了下来。他深知母亲绝非故意,可事实却无法改变。“法官,您说得在理,这次的事,我们应该赔偿原告的损失。”
随着转账成功的提示音响起,调解室内紧绷的气氛渐渐松弛,法律的刚性与人性的温度在此刻交汇,不仅让一场纠纷圆满落幕,更悄然拂去了邻里间的冰霜。
“司法为民不在宏大的叙事,而在每一起'小案'的温情化解。”陈绍先感慨道。此刻,这场坠瓶风波,终究在司法的温度里,化作了春天的一缕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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