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推动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重拳打击“村霸”“乡霸”“砂霸”“矿霸”“街霸”“市霸”以及“黑中介”“黑装卸”等突出黑恶势力,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有关规定,平安荣成建设和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线索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操纵和破坏农村基层组织选举,把持和干扰基层政权,侵占农村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
(二)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
(三)在乡村振兴、征地拆迁、土地变更确权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或者聚众影响和阻挠集体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
(四)在工程建设中干扰施工、垄断建筑装修材料,通过暴力、威胁手段,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
(五)在城市街道、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横行霸道、为非作歹、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欺压群众,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垄断经营、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等严重破坏市场交易秩序。
(七)在矿产开发领域,通过非法手段强占矿产资源,垄断市场,排除竞争对手。
(八)私挖盗采、滥开滥采、非法占用农用地、毁坏自然保护地、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在中介装卸领域,通过高薪诱骗、“套路合同”等方式,以介绍、容留外来务工人员工作、从事装卸为名,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纵容其违法犯罪的行为,包括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隐匿线索、毁灭证据等。
(十一)纵容、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后台”“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十二)其他危害社会的黑恶势力和霸痞势力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一)荣成市扫黑办
举报电话:0631—7565110
举报信箱:荣成市伟德东路9号荣成市扫黑办
举报邮箱:rcshce@163.com
(二)荣成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631—7513500
举报信箱:荣成市南山北路6号荣成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举报邮箱:rcshce7513500@163.com
电话举报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三、举报要求
1.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举报材料尽量详细,提供涉黑恶人员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活动范围和领域、主要违法犯罪事实等相关情况。对提供线索协助查处黑恶势力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3.提倡实名举报,留真实电话,对举报人如实反映的问题,公安机关将及时受理,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平安荣成建设和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
中共荣成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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