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切实做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近期,市检察院到寻山完小、市实验中学等地开展“法典护航青春”为主题的普法宣传
在寻山完小家长会中,检察官从《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编”展开,讲解“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补偿”等规定和相关案例,通过“校园侵害责任”的讲解延伸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详细讲解父母应如何陪伴未成年人成长,让家长充分认识在孩子成长中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以“法”促进家庭教育,以“典”护航校园安全。
在实验中学法治课堂中,检察官以未成年人“小明的一天生活”为主线,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到限制行为能力人到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展开,详细讲解“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责任”“高空抛物”“校园侵权”等《民法典》中涉及未成年人日常生活中应当注意和防范的问题,并通过解读“人格权”的规定,延伸《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校园欺凌的定义,将民法典中的侵犯人格权与校园欺凌联系起来,引导学生学法、用法、懂法,用法律保护自己,对校园欺凌说“不”。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的法治观念,增强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的能力,筑牢未成年人保护校园防护网。
中共荣成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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