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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山东法制报》:荣成法院绘就“万家荣和”新“枫”景
荣成政法网 来源: 阅读: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近年来,荣成市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案结事了为导向,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源头解纷绘就“万家荣和”新“枫”景。2024年以来,荣成法院已有3507起纠纷在诉前成功化解,调解成功率达67.9%。这些数字的背后,是荣成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主动向前延伸止纠纷于未发

近日,荣成法院人和法庭的法官在朱口村的“美丽乡村法律服务站”坐班指导解决纠纷时了解到,由于历史原因及地势问题,李大爷的院落高度与前排张奶奶家的后窗几乎持平。加之李大爷在院子里搭起了葡萄架、饲养了鸡鸭,张奶奶认为这影响到了她的正常生活,双方因此争执不下,张奶奶一心想要去法院起诉。

人和法庭的法官立即与村委会工作人员一同上门进行调解,从法理上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厘清法律关系,同时从情理上劝导双方以邻里和睦为重。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化解了纠纷。

这一纠纷的成功化解,是荣成法院向前延伸源头治理、止纠纷于未发的一个缩影。为了让诉调对接的“调”更加深入,荣成法院建立了“院领导联系镇街”“一镇街一法官”的工作机制,定期联系走访镇街。同时,在辖区内的镇街和较大的村居设立了法律服务站,与镇街、村居共同建立了“常态在线解答、法官定期坐班、多元协同联动”的机制。

为了减少类似案件多发,荣成法院坚持利用好司法建议这一重要抓手。针对部分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高发、小区物业纠纷增多等,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从源头上指导纠纷化解,以减少同类案件的再次发生。与此同时,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巡回审判等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旁听庭审,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优化诉调衔接滤纠纷于诉外

“真的太感谢了,这件事困扰了我很多年,没想到在荣成法院能这么顺利地解决!”一起委托合同案件的当事人姜阿姨激动地说道。

姜阿姨是上海人,因年岁渐长,便将多年前在好运角旅游度假区购买的一处房产交由某公司代管。房屋交付后,该公司仅如约支付了第一年的收益款,后续的款项便再无音讯。在多年索要收益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姜阿姨将该公司诉至荣成法院。

好运角法庭受理后,鉴于案情相对简单,便将案件委派给驻庭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特邀调解员联系到代管公司,结合近两年旅游业火热以及姜阿姨为此事奔波多年等细节进行疏导劝解,最终代管公司在当日将款项支付到了姜阿姨的账户。

荣成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为了优化诉调对接,法院选派了5个速裁团队、10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市“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集中办公,同时在人民法庭设置了速裁团队和驻庭特邀调解员,成功构建了“先行调解、诉前调解、诉中调解”相结合的“漏斗式”解纷体系。

对于诉至法院的纠纷,告知当事人选择诉讼所需的成本以及人民调解的优势特点。如果当事人同意调解,诉讼辅导员会将其分流至市“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由该中心委派至辖区内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先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案件回流至法院,则由驻院特邀调解员进行二次“诉前调解”,速裁法官全程跟进指导。调解成功的案件会及时得到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诉前调解不成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前方速裁法官和后方精审法官会依次对纠纷进行“诉中调解”。

在不断努力下,荣成法院通过构建“调解为主、速裁支撑、精审兜底”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链条”,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矛盾纠纷的司法需求,实现了调解在前、诉讼断后,让更多的纠纷在诉讼之外得到了化解。

广聚资源共治解纠纷于萌芽

耄耋之年的王奶奶因老伴突然离世而郁郁寡欢,导致身患重病,需要专人护理,由此产生了高额的费用。然而,王奶奶的子女在商议赡养问题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王奶奶将子女诉至法院。

收案后,考虑到王奶奶年事已高,“对簿公堂”不仅会使双方感情疏离,还可能激化家庭矛盾,荣成法院决定将案件委派给家事调解委员会处理。速裁法官与调解员采用“拉家常”的方式进行思想疏导,最终成功调和了母子间的亲情与赡养问题。

纠纷的化解并非“独角戏”。在源头治理过程中,荣成法院致力于寻找合力、共同发力。针对劳动、物业、家事等高发多发的类案纠纷,加强与人社、住建、民政等部门的对接,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实现了“类案类调、专业解纷”。

此外,荣成法院还创新了人民法庭镇街调解员“以干代训”模式,即邀请镇街调解员入驻法庭工作,并为他们选任导师。通过参与案件调解、观摩诉中调解和案件审理等方式,切实促进了调解员能力与基层解纷效能的“双提升”。

调处息争,以无讼为求。荣成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向前延伸,让“解”更接地气。通过拓展多元解纷的“朋友圈”,切实提高诉前解纷的质量与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