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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门口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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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要不我把钱交了吧。”在拘留所门前,被执行人荣成某果蔬种植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王某如是说道。

被拖欠的土地承包费

原来,早在2015年,荣成某果蔬种植合作社与本村村民杨某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后因合作社屡次拖欠承包费,无奈之下,杨某于2022年6月将合作社诉至市法院。

在法院诉前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荣成某果蔬种植合作社应在2023年底前向杨某支付欠付的土地承包费3360元及利息。

本以为合作社能按期还款,双方矛盾纠纷到此结束,但不料其仍未按调解协议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上门拘传却扑空

在发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执行干警多次通知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王某到法院配合调查,王某也只是口头答应,既不露面,也不履行相应义务,大有“死扛到底”的势头。

于是,法官决定上门对其实施拘传。

6点20分,执行干警们来到王某家中。“您好,我们是荣成法院执行局的。”开门的是王某的妻子,“老王在天刚亮的时候就骑车出去了,手机也没拿,我现在也联系不上他。”

在等待王某归家期间,执行干警耐心做家属思想工作,见王某迟迟未归家,遂将传票送达给王某妻子,由其转告被执行人在规定时间到法院接受传唤,其家属也表示愿意配合法官办案,声称待王某回家会督促其到法院履行义务。

强制执行剧情反转

上午10点,王某按照传票上的时间来到市法院。

经过一番释法明理,王某依旧执迷不悟,以“没钱,经济紧张”“等有钱了再说”等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并嚣张地表示“拘留就拘留,没在怕的”,鉴于王某的消极履行态度,执行干警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心存侥幸的王某以为法院只是吓吓自己,不会动真格,而在执行干警将体检结束并且录完信息的王某送进拘留所时,戏剧的一幕发生了,一直不愿还钱的王某在短暂的沉默后态度立马180度大转弯,主动承认错误并承诺可以当即转账。

随着执行款的全部到位,该案顺利执结。

鉴于王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且主动履行完毕债务,法院对其作出提前解除强制措施的决定。

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市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心存侥幸、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通过采取拘传、拘留、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高质高效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足感。